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专利专项资金发放行政复议的内容是什么?

专利专项资金发放行政复议的内容是什么

行政复议是我国行政法上一条重要的制度,它有利于纠正行政机构上违法或者不当的行为,它是需要向有关部门申请的,而如果涉及到专利的问题同样也可以申请专利行政复议,尤其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专利方面做出不当行为时,下面我们就来说说专利专项资金发放行政复议的内容是什么。

一、专利专项资金发放行政复议的内容是什么

1.专利行政复议的主体


专利行政复议的主体,指提出专利行政复议申请的人以及被申请人。根据前面的分析,可以将提出专利行政复议申请的人分成两类。第一类申请人是指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复议申请的人。《行政复议规程》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照本规程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议。


第二类申请人是指不服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复议申请的人。

第二类申请人包括专利权人,利害关系人、被控侵权人,以及假冒、冒充专利行为人等。所称利害关系人包括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专利权的合法继承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中,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提出请求;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在专利权人不请求的情况下,可以单独提出请求;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普通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不能单独提出请求。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若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起行政复议的,被控侵权人应为第三人。反之亦然。无论是第一类专利行政复议,还是第二类专利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均是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具体而言,就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或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2.专利行政复议的机构


专利行政复议的机构,也称专利行政复议的机构的主管机关。与专利行政复议的两类申请人一致,也存在专利行政复议的两类机构。第一类机构,《行政复议法》第14条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国家知识产权局属于国务院直属机构,性质上相当于国务院部门,因此,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应由其本身进行复议。当然,尽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与作出复议决定的机关同一,但内部的处理部门却可以不同。根据《行政复议规程》第3条:国家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处(以下简称“法律事务处”)负责行政复议的具体工作。第二类机构,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2条的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所以,此类行政复议,既可以向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所属的本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也可以向上一级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


3.专利行政复议的收案范围


根据《复议规程 第五条规定,专利行政复议的收案范围包括:

1、专利申请人对不予受理其申请不服的;

2、专利申请人对申请日的确定有争议的;

3、专利申请人对视为未要求优先权不服的;

4、专利申请人对其专利申请按保密专利申请处理或者不按保密专利申请处理不服的;

5、专利申请人对专利申请视为撤回不服的

;6、专利申请人对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不服的;

7、专利权人对专利权终止不服的;

8、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因耽误有关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请求恢复权利而不子恢复的

9、专利权人对给子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

10、强制许可请求人对终止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

11、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二条终止其国际专利申请不服的;

12、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一十五条所作复查决定不服的;

13、专利代理机构对撤销其机构处罚不服的;

14、专利代理人对吊销其 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处罚不服的;

15、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最后一项是个“兜底条款”,究竟包括哪些情形, 未见到任何解释。但从实际来看,可以肯定的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所作出的任何具体行政行为都不包括在内。


4.提起专利行政复议的期限


《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H的除外。《行政复议规程》在规范层次上仅属于部门规章,并非该条中所指的“法律”,鉴于《专利法》对专利行政复议的期限未做特别规定,所以,不管是第一类专利行政复议,还是第二类专利行政复议,都遵照该60日的规定,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前款所述期限的,该期限自障碍消除之H起继续计算。

以上所述就是专利专项资金发放行政复议的相关内容,专利的申请就是为了保护个人的合法知识产权,如果国家相关机构在这方面发生了问题,专利申请人有权提出行政复议来保护个人权益,同样也可以纠正相关机构部门的行政行为,若你对此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商标权侵权被告代理词内容是什么?
      商标权侵权被告代理词内容是什么?商标权侵权代理词审判长、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根据《 诉讼法》第  条之规定,  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当事人的委托,并指派我担任本案当事人  的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之后,本诉讼代理人进行了阅卷并进行了全面调查,今天又参加了庭审,对于该案有了较为全面...


·2023专利无效的几种情况?
      专利无效的几种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即导致专利权无效的“情形”,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主题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包括:发明、实用新型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


·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惩罚性赔偿知识产权的规定包括如果存在着重复侵权或者是其他类型的侵权行为的话,那么应当适用于惩罚性的赔偿。1、重复侵权。对于重复侵权应当属于“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适用惩罚性赔偿,一般争议较少,但问题在于如何定义重复侵权。重复侵权应包括狭义和广义两种定义。狭义的重复侵权仅指针对同一...


·著作权质押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著作权质押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著作权质押合同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年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投资的著作权作质押,...


·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中的保护对象包括哪些?
      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中的保护对象包括哪些? 一、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中的保护对象包括哪些? 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是知识产权,根据我国有关知识产权法律规定,我国的知识产权类型主要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等权利类型 。知识产权的对象是"知识", 知识产权的性质包括以下几点:...


·商标宣告无效又使用是否可以?
      商标宣告无效又使用是否可以?商标宣告无效又使用是不可以的,商标无效宣告后就不可以使用了,否则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商标宣告无效的情形有:(一)注册商标有明显瑕疵1、违反禁止性规定。2、以欺骗手段获得注册。这是指注册商标人申请商标注册时以虚构、隐瞒事实,或以伪造申请文件及其他相关证明...


·应该如何判断商标侵权行为
      应该如何判断商标侵权行为?一般地,构成侵权行为必须具备四个要件:一是有违法行为存在;二是有损害事实发生;三是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四是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商标侵权行为是一种特殊的民事侵权行为。(一)有违法行为存在行为的违法性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


·申请个人著作权权属证明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申请个人著作权权属证明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申请个人著作权权属证明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申请作品著作权权属证明应当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权利归属证明; (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中哪些不予备案?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中哪些不予备案? 如果有人想要向专利所有人的专权,就要征得对方的同意,并支付对方一定的专利费用。双方为此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当事人为此也要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但并不是所有合同都可以备案的。那么,对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都有哪些不予备案的情...


·民法总则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专利是知识产权的一种,一些工厂的技术人员通过刻骨钻研,有了发明创造,如果其不及时申请专利,可能被他人冒用。这样,引发知识产权纠纷。我国民法典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提出了新要求,那么,民法典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有关知识。 一、民法典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


·专利行政复议复审行政诉讼之间的区别
      专利行政复议复审行政诉讼之间的区别是什么随着时代的发展,群众的专利意识比以往更加深透,可申请专利并不是人人都能通过的,但要是专利申请人对所做决定不服的话便可以申请专利复审,而且还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专利行政诉讼,下面我们就来说说专利行政复议复审行政诉讼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一、专利行...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