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劳务收入的确认条件是什么?

一、劳务收入的确认条件是什么?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企业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可以选用下列方法:

(1)已完工作的测量。

(2)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

(3)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企业应当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三、劳务收入的核算

如商品销售一样,劳务收入也有主次之分,这里只对主营劳务收入作出会计处理。


1.对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收入的核算

按照劳务收入的确认方法,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在劳务完成时确认收入,确认的金额为合同或协议的总金额。当某项劳务完成时,按确认的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现金”、“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同时,确认当期的劳务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应付工资”等科目。

例1.某咨询公司1999年10月份的营业额为25000元,其中20000元已经收到,存入银行,另5000元估计年内能收回。若营业税率为3%,当月支付工资18000元,则该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1)确认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20000

应收账款 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5000

(2)确认应交纳的营业税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75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750

(3)确认本月主营业务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18000

贷:应付工资 18000

2.对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会计年度的劳务收入的核算

有些服务项目比较特殊,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完成,而且还可能跨越会计年度。为了正确地确定年度损益,年末要全面地评估劳务的完成情况及收入能够流入企业的可能性,并按照一定的方法确认收入和结转相关的成本。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如果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

在完工百分比下,收入和相关的费用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本年确认的收入=劳务总收入本年末止-以前年度已经确认的收入

本年确认的费用=劳务总成本本年末止劳务的完成程度-以前年度已经确认的费用

测定完工百分比的方法有三种:

(1)已完工作的测量;

(2)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

(3)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下面以第一种测定方法为例,说明劳务收入和劳务成本的核算。已完工作的测量,是一种比较专业的测量法,由专业测量师对已经完成的工作或工程进行测量,并按照一定的方法计算劳务的完成程度。一般可以由本企业实施劳务或工程的部门对劳务进行完成测量。

例2.某企业于1999年9月为客户定制一项软件,工期大约6个月。合同总收入400000元,至1999年12月31日发生成本220000元,预收账款250000元。预计开发完整个软件还将发生成本80000元。1999年经专业测量师测量,软件的开发程度为70%。

1999年确认的收入=劳务总收入劳务的完成程度-以前年度已确认的收入=400000×70%=280000(元)

1999年确认的费用=劳务总成本劳务的完成程度-以前年度已确认的费用=(220000 80000)×70%=210000(元)

此时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1)预收账款时

借:银行存款 250000

贷:预收账款 250000

(2)发生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220000

贷:银行存款(等) 220000

(3)确认收入时

借:预收账款 28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80000

(4)结转成本时

借:本年利润 210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210000

发生的成本为220000元,扣除已结转的成本210000元,余额10000元应并人年度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内反映。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务收入是适用于每一个行业里面,只要用客户提供了劳动的成果,那么客户就应该给出这份收入,这也是我们自己应该得到的东西,不同的行业肯定得到的收入就会有很大的差别,所以,双方在确定关系的时候就要协商好双方的条款。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入职最迟什么时候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
      入职最迟什么时候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


·外包人员工伤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外包人员工伤认定的标准是什么?(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是什么(一)《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二)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


·物业公司拖欠工资后撤走更换公司是否合法?
      物业公司拖欠工资后撤走更换公司是否合法? 一、物业公司拖欠工资后撤走更换公司是否合法? 物业公司拖欠工资后撤走更换公司是合法的。拖欠公司之后可以解除原来的物业的合同。小区物业公司主要为小区内的安保、设施设备等提供服务。小区物业公司的职责主要来源于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主要有安保...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怎么补偿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怎么补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二、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会有什么后果第一、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存在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


·在我国工伤认定书补办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认定书是有各地的社保局出具的,能够证明工伤的一种法律性的文书。在没有工伤认定书的情况之下,员工是不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的。所以工伤认定书,这对于员工和用人单位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证件。如果一不小心丢失的话,完全是可以补办的,不过可能有些职工也不太清楚,在我国工伤认定书补办是...


·工程合同一般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工程合同一般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合同的,可以解除建筑工程合同: ①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者利益 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一、老工伤人员退休待遇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老工伤人员退休待遇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1、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


·公司给不胜任工作的员工能调岗吗
      公司给不胜任工作的员工能调岗吗不胜任工作是企业调岗的常见理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条间接规定了在员工不胜任现...


·公司为员工租房协议怎么写
      你知道公司为员工租房协议该怎么写吗?工作中,有的公司需要为员工安排住宿的地方,而此时多半都是通过租赁房屋的形式来实现的,这就需要当事人之间签订一份公司为员工租房协议。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公司为员工租房协议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