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关于送达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了申请人邮寄专利申请文件的起算日期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邮寄送达的时间规定:

    一、申请人邮寄专利申请文件的起算日期的规定:

    1、以寄出的邮戳为递交日;

    2、邮戳不清晰的,除当事人能够提出证明外,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日为递交日。

    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邮寄的各种文件,可以通过邮寄,直接送交或者其他方式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文件送交专利代理机构,未委托代理机构的,文件送交请求书中指明的联系人。其起算日期按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五款的规定计算:

    1、第三款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邮寄的文件,自文件发出之日起满十五日,推定为被当事人收到文件之日;

    2、第四款规定:根据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应当直接送交的文件,以交付之日为送达日;

    3、第五款规定:文件送交地址不清的,无法邮寄的,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满一个月,该文件视为已送达。

·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撤销的期限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自专利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六个月内,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都可以请求撤销该专利权。...


·专利局的审查期限
      专利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要求的,公布的期限—— 
        专利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专利局可以根...


·专利代理人应注意的期限
      初次从事专利代理工作的人员,实习期满方可发给《专利代理人工作证》的期限—— 
        初次从事专利代理工作的人员,实习期满一年,专利代理机构方可发给《专利代理人工作证》;&n...


·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
       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是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


·有特殊情形的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形及期限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有特殊情形的及不丧失新颖性的期限: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3)他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关于送达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了申请人邮寄专利申请文件的起算日期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邮寄送达的时间规定:

    一、申请人邮寄专利申请文件的起算日期的规定:

   ...


·对专利管理机关决定不服的,请求复审或起诉的期限
       对专利局驳回申请的决定,或者对专利局撤销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请求复审的期限——  
        对专利局驳回申请的决定,或者得对专利局撤销或者得维...


·知识产权自海关备案后的有效期多长
      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十条,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自海关总署准予备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七年。 ...


·权利人向海关总署办理备案变更或者注销手续的期限
      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十一条备案知识产权的情况发生变更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自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核准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向海关总署办理备案变更或者注销手续。...


·专利申请人在第一次申请之后多长时间内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的期限—— 
    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


·开办专利代理机构应了解的数字
      专利代理机构的成立必须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专职人员的法定人数—— 
        专利代理机构的成立必须有三名以上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专职人员 


...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