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专利侵权的证据类型有哪些

专利侵权的证据类型有哪些从所证明的问题看,专利侵权证据可分为如下几类:
(一)权利证据
该类证据主要是用来证明专利权人及其利害关系人的身份及专利权,包括:
1、原告主体资格证明:自然人的为身份证,企事业单位的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等。
2、专利权证书,证明专利权授权时的权属状况。
3、专利登记薄副本,专利登记薄副本在一定意义上讲是比专利证书更为重要的证据,其不仅载明了专利证书记载的是专利授权时的权属状况,而且记载了专利在授权之后权属状况的变动情况,如专利权转让,专利被宣告无效等,这些内容在专利证书上是反映不出的,但却会在专利登记薄副本上反映出来,因此专利登记薄副本比专利证书更好真实地反映专利的权属状况。
4、专利授权公告文本: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公告内容为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外观设计公告的内容则是授权的图片或照片及简要说明。
5、专利年费收据:证明专利持续有效。当然这一证据在提供了上述的专利登记薄副本的情况下,是可以不提供的。因为在专利登记薄副本的最底行会注明“该专利年费已缴纳至某年某月某日”。司法实务中专利权人提供专利年费收据的证明目的在于说明专利已缴纳年费,专利持续有效。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的缴费实务中,即使专利已被宣告无效,或因没缴纳年费而导致专利权终止后,缴纳专利费也是可以进行的,从而取得专利年费收据。因此仅仅通过专利年费收据证明专利持续有效是不充分的。
6、专利权评价报告: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
(二)侵权证据
1、书证:(1)购物票据,即购买侵权产品是所给开局的发票或收据;(2)购买侵权产品的公证文书:专利权人通过市场调查,发现了侵权行为后,为了更好地证明侵权产品的来源及侵权产品的特征,可申请公证机关对购买过程进行公证,由公证机关对此出具的公证书对侵权行为予以证明。
2、物证:专利权人从市场上购得的或者通过法院证据保全所获得的侵权产品。从市场上购得的侵权产品最好由通过公证方式并由公证人员封存,并拍照;或者由申请法院进行证据保全获得侵权产品。
(三)损失证据
现在司法实务中,提供损失证据的案件较少,客观原因是此类证据举证难度较大,举证成本较高,但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据此,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证明损失:
1、财务审计报告:在原告主张以自己所受到的损失作为赔偿数额的依据时,可以提供自己单位产品获利情况的财务审计报告,以及原告因被告侵权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或者被告制造的侵权产品的数量,两者相乘之积就是原告的损失数额的依据;在原告主张以被告的获利作为赔偿的依据时,原告通常要申请法院保全被告的财务会计账册,或者根据售出产品的数量及价格,经独立的第三方审计后,以审计结论确定被告的侵权获利情况,从而明确被告赔偿的依据。另外在赔偿请求中,原告可提供一些证明被告侵权情节及专利产品市场价值的辅助证据,作为法院在确定具体赔偿数额时的参照因素。
2、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专利权人通过与他人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以合同约定的许可使用费作为请求赔偿的依据。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就成为经济损失的证据。但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时,需要具备相应的备案手续以及专利许可使用费的付款和缴税凭证。在实践中,虽然具备上述手续,但被许可方实际并未生产专利产品,合同约定的许可使用费此种情形下,是不作为赔偿的参照依据的鹅,因为该约定的许可使用费已不能客观反映专利的市场价值。
3、律师费票据:因侵权行为而聘请律师的费用应列为为制止侵权所支出的费用。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的有关意见中,已经明确指出符合规定的律师费计入赔偿范围。
由于专利产品可以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近年来我国各地发生的专利侵权事件越来越大,而作为专利权人来讲,不是光申请授予了专利权之后就完了,此时还要做好相应的措施保护自己的权利。要是发现对方的行为疑似侵权的话,则就要收集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具体专利侵权的证据包括哪些,上文已经做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知识产权共有的取得方式是什么?
      知识产权共有的取得方式是什么?1、原始取得。知识产权共有的原始取得,即共有之知识产权系首次形成,不依靠任何原知识产权人的权利而取得的方式。对知识产权的原始取得,我国《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和《合同法》都有明确的规定。2、继受取得。 知识产权共有的继受取得,即共有的知识...


·注册商标字体侵权赔偿如何确定
      注册商标字体侵权赔偿如何确定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字体侵权的,对受害人的赔偿要以实际造成的损失为准,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


·商标侵权法院最高可判赔偿多少钱
      商标侵权法院最高可判赔偿多少钱《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


·假冒注册商标怎么认定
      假冒注册商标怎么认定 一、假冒注册商标怎么认定 假冒注册商标罪表现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未经许可,不得在相同或相似的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的商标,这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内容之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包括以下具体情形...


·如何认定摄影作品著作权人?
      如何认定摄影作品著作权人?摄影作品著作权人,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人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取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


·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有多长
      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有多长 一、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有多长 根据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著作权的保护期如下: 1、作者为公民,其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合作作品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从最后死亡的作者的死亡时间起算。 2、法人作品,保护期自作品首次发表后...


·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法律的内容是什么?
      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法律的内容是什么 一、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法律的内容是什么 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法律制度; 著作权法律制度, 专利证书专利权法律制度; 版权法律制度; 商标权法律制度; 商号权法律制度; 产地标记权法律制度; 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我们的产品商标被人抢注了怎么办?
      我们的产品商标被人抢注了怎么办?产品商标被人抢注了之后可以可以向注册人提出异议或宣告无效。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


·哪些是专利权人享受的权利
      哪些是专利权人享受的权利1、独占实施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而权利人可以独占地制造专利产品、可以独占地使用该专利技术/设计、可以独占地销售专利产品。2、转让权:权利人有权将自己所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但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需要经过有关部门...


·专利法的强制许可条件包括什么
      专利法的强制许可条件包括什么根据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的相关规定,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后,如果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给予实施该发明...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意义是什么?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意义是什么 1、知识产权海关保护能够制止压价销售、恶性竞争。 我们很多协会的朋友肯定能够理解,许多生产生产、销售侵权商品的企业,无论是擅自傍名牌使用他人商标,还是非法使用法人专利,那么由于事先,这些侵权企业没有任何品牌宣传费用即广告费,也没有市场开发开拓费用...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