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抽逃出资罪新公司法对其行为的认定是什么?

抽逃出资罪新公司法对其行为的认定是什么?我国公司法修订版对抽逃出资罪进行了相关改进,使得其更能适应我国的市场环境。可是,有很多人对相关的认定标准比较疑惑。那么,抽逃出资罪新公司法对其行为的认定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抽逃出资罪新公司法对其行为的认定是什么?
按照我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 虚报注册资本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构成刑事犯罪。但实际上,在公司法修改前虚报注册资本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现象却又非常普遍,甚至成为了某种程度上的潜规则,在执法过程中也产生的一些争议。而公司法的修改,为这一情况的改变提供了契机,也为广大普通企业家提供了一个松绑的机会。一、国务院于2014年2月7日颁布《注册资本制度改革方案》,规定除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直销企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劳务派遣企业、典当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以外,所有其他企业实现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二、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解释》“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只适用于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即刑法中虚报注册资本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两条罪名不再适用于《注册资本制度改革方案》中规定的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普通企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严格依法办理虚报注册资本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刑事案件的通知》自2014年3月1日起,除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以外,对申请公司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不再以虚报注册资本罪追究刑事责任;对公司股东、发起人不再以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发生在2014年3月1日以前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案件,按照刑法第十二条的精神,即从旧兼从轻原则处理。三、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不代表股东可以不缴或抽逃注册资本。在实缴资本制下,在某些人看来,抽逃出资不过是取回属于自己的财产,在完全的认缴资本制下,更难免滋生这样的误解:“既然法律不再强制注册资本的实际缴纳,是否缴纳和何时缴纳完全成为当事人自治的事项,那么缴与不缴就可以随心所欲,已缴纳过的也可以取回,而取回的结果不过相当于未缴纳而已。” 这是一个看起来合乎逻辑的推论,但却是无法成立的,实缴资本是全体股东按其认缴的数额向公司出资形成的财产,其一经形成,即构成公司的独立财产,尽管它来源于股东的出资但却属于公司财产,股东一旦出资就丧失了对该财产的所有权,而取得公司的股权,股东出资后再抽逃其出资财产(包括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行为)就构成了对公司财产的侵犯。虽然按照最新司法解释抽逃出资行为不再构成刑事犯罪,但仍然是对公司权益以及其他股东权益的侵犯。主管工商部门可以按照公司法第二百条对抽逃出资股东处以抽逃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同时,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抽逃股东要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或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抽逃出资罪新公司法对其行为的认定是什么的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新公司法对抽逃出资罪的变更使得相关企业触犯刑法的风险有所降低。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您还可以咨询本站公司法的相关律师。


·股东会同意的授权委托书是否有效?
      股东会同意的授权委托书是否有效?股东会同意的授权委托书是有效的,委托代理是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委托代理的形式主要有书面和口头两种形式,当事人在实际运用中,可以用口头形式,也可以用书面形式,但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原因是什么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原因是什么 现在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加快,不能缺少高新技术企业的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是具备创新和发展潜能的企业,比传统的企业更能具备活力,更能接受新鲜事物,已经成为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企业都是需要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也是不可避免的,那么高新技术企...


·被收购后公司高管会怎样
      看具体情况:其一、如果收购后,用人单位由于经营不善或者需要转产、重大技术革新,确需解聘高管的,高管会被解聘;其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高管仍然在收购的公司中担任高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


·公司犯非法集资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生活中,公司犯非法集资的话,肯定是需要追究公司主要负责人及参与者的法律责任的。有些时候,公司非法集资也不一定就是要集资诈骗,如果没有经过国家的批准就向我国公民筹纳资金的话们就构成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国家对于非法集资肯定是要严肃处理的。那么,我国关于公司犯非法集资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分公司签的合同是否有效
      分公司与子公司具有一定的区别,分公司只是子公司的附属部门,独立的法人代表,独立法人资格也尚未具有。因此通常情况下,大多数的人认为分公司只是下属机构,不具备签订合同的法律效力,其实这是错误的。1、分公司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名义对外进行独立的合作或者合同的签订。在签订合同时,分公司并非...


·股东抽逃资本金犯法吗
      股东抽逃资本金犯法。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构成抽逃出资的股东,将被要求将所抽逃的出资款项全额返还公司,并将被施以行政处罚,股东不知情的不需要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刑法》第一百五十...


·公司股东怎么定协议
      根据《公司法》规定,在公司设立之时,各股东的意愿、想法可能都存在差异,相关的谈判磋商也较为耗时、复杂,为了保证公司设立的可行性,固化各方的协商结果,股东协议书应运而生。首先,一般先对设立公司的目的、协议背景进行简要描述,彰显各方的合作意愿及目的;其次,协议中应详细列明出资人的出资...


·私自变更公司法人代表是否合法
      私自变更公司法人代表是否合法 公司的法人代表一般情况下都是在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当中选举出来的。公司法人代表在选举的时候有着严格的章程,一般情况下,公司的法人代表不会频繁的进行变更,除非一些特殊情况下,才会对公司法人代表进行更换。但是变更公司法人代表也是有要求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


·公司法变更股东提供什么材料
      公司法变更股东提供什么材料 一、公司法变更股东提供什么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


·公司上市有哪些条件
      公司上市的条件,以下条件必须全部满足,缺一不可:1、其股票经过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以连续...


·国有独资公司注册流程是如何进行的?
      国有独资公司注册流程是如何进行的? 企业一般都是分为国有制和私有制的,但是无论是私企还是国企,想要运营首先都是要进行注册的。而作为国家出资的企业,其注册都是有规定的流程的,那么国有独资公司注册流程是如何进行的呢?我们整理了这个问题的答案,您来阅读一下吧。 一、国有独资公司注册流...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